明唐明|有孤 01


*随便写写,随便看看。

一.

龙门的风很大,一吹,就扬了人一脸沙子。陆莫廷眯着眼往远处看,还是一片昏黄,浩浩茫茫,像是看不到尽头。

其实陆莫廷不喜欢这种地方。又热又闷,旅人们都闷头赶路,带着疲惫的骆驼或是识途的老马,就连客栈里的老酒都带着股涩味,约是酿酒的人在里面掺了三分苦闷,叫人喝得也不痛快。

他开始想念江南水乡的温婉,想念酒家女皓如凝霜的臂腕。还有酒楼里嘈嘈切切的琵琶声,和有着绿翡翠眸子、趴在他膝上像是驯服的猫一样的胡姬。人人尽说江南好,这话倒是不错。

或许他不该接这单生意,也省得一路的千里迢迢。可偏偏有人泄了他的行踪。雇主在他最喜欢的茶楼里找到他,替他付了那笔茶钱。而陆莫廷一向讨厌欠人情,所以他只能答应。

“我要你杀一个人。”男人声音低沉,脸上还蒙了层黑布,怎么看怎么诡异,但陆莫廷从来不在意这些。他见过的人很多,但大多数是一面之缘,他实在懒得记,更何况大多数人不愿意碰到他第二面。

男人要他杀的人叫唐暮。据说是恶人谷的新指挥,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。少年人嘛,总有些桀骜,又难以掌控。不仅对头想要他的命,有时候就连自己人也想在后头插两刀。但这与陆莫廷又有何干呢?有人出钱,他杀人,就是这么简单。

唐暮的命值二十万银两。对方却还不放心,要亲眼见到他的人头才肯罢休。

“你这个属于,特殊情况,要额外收钱的。”陆莫廷慢慢和他讲,“太麻烦了,我一般,不喜欢这样做。”

谈来谈去,雇主最后又加了一万两。加上预付的一万两,陆莫廷买了匹素月,慢悠悠的往龙门敢去。他偏爱这马,漂亮,又听话,好使唤得紧。但他在到达龙门前就把它卖了,折价给了个漂亮姑娘,还附赠马具马鞍。

那姑娘问他为什么要卖,他想了想,认真回答说,第一,他要去龙门荒漠,风沙大,这马是走不了多久的。第二,素月需得好吃好喝伺候着,这一路上给它买的马草都要比自己吃得好,他觉得有点亏。最后一点,呆久总会产生感情。

杀手下刀要快要稳,如果有点杂念,手一抖,死的就会是自己。

当然陆莫廷没把后半句说完,所以姑娘只觉得他是个挺有趣的明教,调笑两句就心满意足牵着马走了。那马走得也挺果断,没回头,一点也没恋主的模样。

陆莫廷忖思着,大概是一路啃百脉根啃怕了吧。


陆莫廷在龙门客栈要了间上房,付了三天的房钱后就安安稳稳住下来。雇主没规定什么时间动手,所以他也不急,每天就坐在靠近门的地方,看过往的旅人,偶尔听听几个有趣的故事。也有人瞧他孤零零的,请他喝酒,但陆莫廷总是笑着摇摇头。

他喜欢去酒楼,但从不喝酒。就像他喜欢漂亮的胡姬,可只会去听她们弹琵琶,不会同她们有一夜欢好。他的师父使得一手好刀法,总觉得美人卧膝美酒在怀是人生一大乐事。直到有一天那个醉醺醺的老头子被怀中的美人往胸口刺了一刀,下手狠辣,看得就教人心拔凉拔凉。

不请酒,就该请茶。但陆莫廷也不喝这里的茶。乌天烈日,就连茶水都带着点黄浊色,难有心情喝下。连带着整个人都有些颓废,心心念念着就是江南的碧螺春和龙井。

唐暮一来,就是看到他这副模样。于是语调里就有点幸灾乐祸:谁让你跑过来,活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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